“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僵化的一封了之,要因案而宜,要灵活采取‘活封活扣’方式,尽最大可能让企业继续运转,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实现双赢。”承办法官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办的,他经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后及时转变思路,从引入案外人担保的角度进行处理,从法理、情理等方面向各方释明了相关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,由第三人提供自有房产作担保,法官在确认担保房产无抵押无查封且价值远超保全数额后,及时解除了土地使用权查封,该项目项目瞬间“活”了起来,商铺得以顺利出售,出售款直接打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及时过户给申请人,16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。
在办理这批涉小微企业与购房者退房纠纷案件中,罗庄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,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,又助力企业“复活”,妥善依法化解了矛盾,达到了双赢,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。
责任编辑:李久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