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谢谢你们特意跑一趟,我行动不便,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……”。近日,在赣县区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家中,上演了温情的一幕。原来是赣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驱车30多公里,为高位截瘫的社区矫正对象上门办理入矫手续。
据了解,许某春系沙地镇高峰村人,曾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。2024年11月28日,许某春醉酒驾驶摩托车搭载孙女外出,因驾驶不慎,驶出国道路口时发生侧翻,造成许某春受伤及车辆受损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。
经查,许某春醉酒且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,所幸未造成其它人员伤亡,法院审理认为许某春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,决定暂予监外执行。

许某春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高位截瘫,行动受限,无法前往区社区矫正机构报到。获悉情况后,赣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打破工作常规,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与辖区司法所主动上门为该对象办理入矫手续,商讨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。
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前提下,工作人员认真核验其身份信息、签署相关法律文书,并耐心向其宣告和解读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,明确其在矫期间的权利义务、监管要求和奖惩规定。同时,工作人员还与该家属进行深入沟通,详细了解其身体康复情况和家庭生活困难,鼓励他正视困难、积极改造。
最后告别,工作人员向许某春慰藉说“您安心养病,生活中遇到困难随时联系我们,矫正期内我们会持续为您提供帮助。”
(陈林生 江艳琴 吴婷)
















